長期照顧機構內的住民除了日常生活起居的照料之外,依照個別不同的狀況可能也需要復健方面的服務。而在服務場域延伸到以照護慢性患者為主的長照機構後,已經有許多治療師發展出一些更符合住民需求的新治療方式。
• 國內外研究:身體活動能力表現和老年人的衰弱(frailty)、失能(disability)、跌倒、入住機構及日常生活獨立有顯著相關或可為其重要預測因子。
保有或強化活動能力的基礎
• 肌力• 關節活動度
• 功能導向任務

機構住民的身體若還能施力,
他自己能做的事便鼓勵他做,不能做的事:

1. 嘗試設計活動運動方式來訓練(提升活動能)或藉由其他方式(輔具協助)

2. 由照顧服務員或照顧者幫忙。

  

照顧服務員會依照被照顧者的身體機能、精神狀態,提供其所需要的照顧,但是,如果被照顧者還有殘存的能力,還有能夠自己完成的事情,也有想要去做的意願,照顧服務員卻將所有大小事都幫被照顧者做得好好的話,反而會導致被照顧者的身體機能、精神狀態低下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 

治療師在機構的作法會是
因材施教
• 可以站著做 就減少坐著做
• 可以動態做就不要靜態做

考量老人身體功能的限制及活動能力,
設計適當的治療性或預防性的活動。
復健活動運動重點:

• 保持關節活動度、防止關節孿縮

• 肌肉肌力與柔軟度,減緩肌肉萎縮

• 盡量維持長者每日例行的功能性動作

• 強迫性擺位:特別是和坐與站有關的姿勢

• 盡量保持身體功能與體耐力….生活即是復健(活動運動生活化)讓個案「復健生活化,生活復健化」就是讓個案盡量維持能力的最好方式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