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接長照處轉介長照失能者,並依照管專員核定之額度、問題清單,為失能者擬定照顧服務計畫、連結服務單位提供長照服務,並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,接受服務諮詢、申訴及處理等。
居住於潮州鎮、崁頂鄉、南州鄉,長照服務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(含)以上者, 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: 1.65歲以上老人。 2.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。 3.55歲以上原住民。 4.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屏東縣潮州鎮、崁頂鄉、南州鄉